图片来源:文旅部网站截图
据介绍,网络演出剧(节)目,是指将演出剧(节)目通过互联网(含移动通讯网、移动互联网)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。演出剧(节)目包括但不限于音乐会、演唱会、音乐节、舞台戏剧(含戏曲、话剧、歌剧、舞剧、音乐剧等)、曲艺、杂技、脱口秀等演出活动。
《通知》中强调,网络演出剧(节)目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容管理制度,配备适应内容审核工作需要的专业人员负责网络演出剧(节)目的内容管理,加强对评论、弹幕等用户产生内容的实时监控。采用直播方式提供网络演出剧(节)目的,应当采取延时直播方式播出,并安排专人对网络演出剧(节)目进行实时监管,发现内容问题应当第一时间阻断并及时处置。
鼓励和支持网络演出剧(节)目平台经营单位提供内容优质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络演出剧(节)目。鼓励和支持文艺表演团体、演出经纪机构、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利用互联网为公众提供演出剧(节)目,推动演出新业态发展。(完)
12项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精品案例发布****** 11月8日,在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期间,“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精品案例”发布展示活动举办。本次活动从网络基础设施建设、网上文化交流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、网络安全保障、网络空间国际治理五大领域,讲述网信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故事;并首次向社会公开征集实践案例,获得国际组织、互联网企业、技术社群、科研机构等各方主体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,共收集申报案例200余项,覆盖全球6大洲共100多个国家和地区。最终经过专家评选,产生60个案例形成实践案例集,并进一步复评产生12个精品案例。(光明网记者 刘昊) 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